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

不要跟我讲law

其实我不想再跟你说那么多....
别以为你自己真的那么红 其实也差不多...
老实说再这样下去我们只好发疯....
爱到了尽头做什么都是错的,还在坚持什么?
Im  crazy now 别再告诉我他对你有多好

(这首歌的歌词深深唱出来我的心情)

有人曾经对我说。。
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上,我们是不可能找到真心的朋友的....
也没有永远的朋友.....
我不相信。。。。

直到。。。。。。

那天,善意的关心却让人当成多管闲事。。。
我伤心掉泪了。。。也深深体会到。。。
原来几年的感情(友情)原来真的不比一段几个月的爱情来得重要。。
从那天起,我下定决心!不再当傻瓜!
从那天开始,我们没什么交谈开始。。
大家对彼此的信任也慢慢淡化了~~


直到。。。。。。。

昨天,那位鸟类小姐来找我谈判。。。
我很不爽!你们真的认为你们够资格当我朋友吗?
你们很失败!我替你们感到可怜~
给人家利用了也不知道。。。
你们不相信我就算了。。
那位叫小黄的,你不要以为我不懂,你套我徒弟的话。。
你确定你只是怕我?不敢跟我讲话?
要不然为什么那位鸟类小姐会说
是你们故意不要理我的?
到底谁的话才可以相信?
而且是分开的说了2次那么多。。
说你们不跟我好完全是我的问题?
不过也算了,小小人物,管你们那么多咩~~

那位叫小陈的,你也不要以为我不知道。。
你在套我的话,不要把我当成笨蛋看待。。
我再也不是以前的笨蛋了!!!
谁是真心虚伪我自己会分,不需要你们来教~

还有啊........

那位鸟类小姐,我忍你很久了!
你不要以为你对读一点书就跟我在那边耍手段。。
本少爷可不吃这套的。。
开口闭口告告告!!!!

如果警察真的那么得空理你这种小小人物。。马来西亚的世界如今应该很平静吧~
我跟你们讲啦,不要以为你们懂一点law,就在那边跟我大小声咯
我可以告你们有意伤害他人情绪和耳朵的!
喊喊喊怕死人家不懂你会law是吗?(反感~~~~)

讲到告,也要看你有没有先~~~
你有的只是一张嘴巴,谁理你呀?
叫CID来捉我啦,CID吃饱睡觉理你都傻咯~
酱喜欢告人,需要我载你去律师楼吗?


我送你们一句话罢了啦。。。
与我势不两立的就不是我的朋友
既然你们认为那位鸟类小姐那么值得你们参,就去吧。。。
当我少认识你们了=)



(请勿对号入座,以上内容并没有侵犯,诽谤你们的成分,要罪名成立是需要证据的,等你们拿到证据出来才来告我啦,傻瓜=>而且这是我的私人部落格,我是有权力发表一切的,而不是等你们来控制我的发言权力。。你们不喜欢可以不要看的,没人逼你们=>鸟类小姐,你会的law,我也会)



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

我看开?【不】我看不开、、

在短短的一个月内,竟然可以发生那么多事情、、
怎么感觉这都是自己得必经的路==
难道我真的错了吗
我也尝试慢慢检讨自己了、、

我只是想把我唯一的不满说出来、、
请不要把我唯一的发言自由也抢走!
每当我写blog,就会引来你们的不爽、、
反而我还要照顾回你们的感受、、
是我的文字语言太重了,还是你们其实根本没有体谅过我?

我喜欢的东西,
我所用的东西,
我所讲的东西,
我所想的东西,
我所穿的东西,
不是遭到你们的批评,就是因为你们的一句不配不适合不美。。
我就没有信心了。。从好不容易建立起的55%跌到1%。。
我的信心没有别人来得强,或许是因为我为自己的缺点而感到自卑~

每当我有心事,不开心,我想找分享的对象都难!
你们总是只会叫我说,可是说出来的结果,你们只是当作在听故事罢了!
虽然我也会生气,却恨自己不争气!
或许说到头来只是自己在糟蹋自己。。。

其实我真的很怀疑在这个世界上,真的有所谓的真心付出吗?
我生存了17年,怎么感觉在这几年以来所做的维持都是多余?
我也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?
今天我会搞到被排斥这个地步,我还是第一次看到
我到底做错了什么?
我做的多余事哪里错了?
该说的抱歉,我已经说了。。。
如果你为的只是它,我真的很失望
原来我不如他!
不过这样也好,可以让我一次过看清你们的为人。。
我曾经努力过维持的一段情,因为管得太多而这样没了~

我怕寂寞,怕闷,怕一个人。。
可是我会学习坚强!我不相信少了你们,我会活不下去
因为再难的事,只要去坚持做下去,我不相信我做不到!
这次我所说的都是我的心里话!
就算你们不爽,要唱我,请吧!。。
既然我敢写,我也乐意接受。。
我也不需要再看人家脸色做人了。
我爱怎样就怎样好了,我不是你们的狗!
我不相信我不比他来得差。。。!


用言语当成武器的人、、
最后伤到的人始终还是自己、、

林恩邵,加油!!!
寂寞少爷万岁!!